淘寶訴美景公司大數據產品不正當競爭案 淘寶公司系 “生意參
來源:人民法院報 作者:人民法院報 時間:2019-02-27
淘寶公司系 “生意參謀”零售電商數據產品的開發者和運營者,該數據產品主要為淘寶、天貓商家的網店運營提供數據化參考服務、幫助商家提高經營水平,淘寶公司對該數據產品享有競爭性財產權益。美景公司運營其“咕咕生意參謀眾籌”網站,以提供遠程登錄服務的方式,招攬、組織、幫助他人獲取“生意參謀”數據產品中的數據內容,并從中獲取利益。法院認為,美景公司未付出勞動創造,將涉案數據產品直接作為獲取商業利益的工具,構成不正當競爭,判令美景公司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。
龍衛球(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)點評:大數據時代,開發和運營數據產品成為數字經濟的基本特征也是基本條件,然而數據產品開發和運營本身,需要互聯網企業投入資本、技術和人力,因此如何保護數據產品就成為新時代的立法課題和司法難題。本案作為首家互聯網法院數據產品第一案,不僅明確維持了借用反不正當競爭的司法實踐,而且對于數據產品的保護,雖然立足反不正當競爭法,卻又有幾個新的發展:其一,實際朝向承認數據產品主體的新型財產權邁進了一步。本案對于涉案數據產品使用了“享有競爭性財產權益”的界定表述,這是前所未有的。其二,在論證保護理由時,不僅進行了反不正當競爭的一般論證,還特別強調了原告付出了人力、物力、財力,經過長期經營積累而形成該數據產品,以及被告的行為構成據他人勞動成果為己牟利的行為,屬于不勞而獲,如不加禁止將挫傷大數據產品開發者的創造積極性,阻礙大數據產業的發展。此外,賠償計算方式,采取了被告侵權獲利計算方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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